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体育法修订草案二审稿,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健康问题,提出应有效开展体育干预,重视“体育疗法”,并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应当组织、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
幼儿体育是终身体育的基础和启蒙阶段,足够的趣味性吸引孩子“能玩、爱玩、常玩”,这样才能培养幼儿对体育的自主性与积极性,形成影响一生的健康习惯和观念。
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样本抽取自我国24个省的119178名3-6岁学龄前儿童,进行体质测试:由工作人员到幼儿园开展测量,包括身高、体重、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网球掷远、双脚连续跳、坐位体前屈、走平衡木8个指标。总体样本优秀率仅为3.4%,良好率为14.6%,合格率为63.5%,不合格率占18.4%。足可以体现我国幼儿体质的发展情况不容乐观!
本期节目邀请到了山东省家庭教育宣讲团专家、山东体育学院运动与健康学院副院长田雪文与我们共同探讨幼儿体育的相关问题。
幼儿体育锻炼的意义
幼儿阶段是儿童身体发育和机能发展极为迅速的时期,也是形成安全感和乐观态度的重要阶段。发育良好的身体、愉快的情绪、强健的体质、协调的动作、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基本生活能力是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其他领域学习与发展的基础。
幼儿体育可以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成人应为幼儿提供合理均衡的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宜的锻炼,满足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家长应创设温馨的人际环境,让幼儿充分感受到亲情和关爱,形成积极稳定的情绪情感。
要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使其终身受益的生活能力和文明生活方式。不宜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以免剥夺幼儿自主学习的机会,养成过于依赖的不良习惯,影响其主动性、独立性的发展。
幼儿体育发展的特点
动作发展专家泽费尔德(Seefeldt)(1980)提出了“动作熟练度发展序列模型”,他将人类的动作技能发展划分为四个主要时期:
反射动作时期(0-2岁)
基本动作时期(3-7岁)
过渡动作时期(8-10岁)
专项运动时期(11岁及以上)
1. 反射动作时期(0-2岁)
指幼儿在动作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具有倾向性或预先适应性的动作行为,这些行为是与生俱来的,是预先适应的而不是预先决定的,若没有一定的外界环境刺激,这些动作行为将不会出现。这个阶段的动作技能大致分为姿势控制、移动和操作控制三类,其中每个条目下出现的技能都称为动作里程碑,每个动作里程碑在幼儿动作发展中都是标志性的事件。
2. 基本动作时期(3-7岁)
随着幼儿年龄增加,出现更高级的、大脑皮层控制的自主性动作,受外界的影响较大,是动作发展的外在机制。它分为有关个体全身大肌肉活动的粗大动作和主要涉及手部小肌肉活动的精细动作技能。粗大动作发展的内容,主要为位移技能,如跑、跳、爬;控制技能,如扭转、弯身等;操作技能,如投掷、接、踢、挥击等。
精细动作指的那些主要由身体小肌肉或小肌肉群控制的动作,在知觉、注意等多方面心理活动配合下完成特定任务的能力,因为这些动作对于生存、后期的工具使用和书写等动作发展都非常重要,所以精细动作的发展是幼儿早期最重要的发展成果之一,典型的精细动作技能通常为伸够和抓握动作。
幼儿至青少年阶段的运动发展金字塔模型如下:
除非个体的多种基本运动技能都得到一定的发展,否则他们的动作技能水平将难以发展到“金字塔”中的更高一级水平。而这些基本的动作技能须在幼儿阶段广泛获取,同时为下一阶段进行专项体育活动做好过渡和铺垫。